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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拟专项整治开发商 三提囤地炒地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刘展超   2010-02-25 10:03

[摘要] 近期,在中央从税收、利率等多方面加大对楼市调控之际,房地产用地监管也成为国土资源部的一大工作重点。 在短短不足1个月的时间里,国土资源部近日在三次不同的会议上提及开发商囤地炒地问题。据悉,按照最新的工作安排,国土部将在今年为此展开专项整治。而地方上也开始响应中央,对久拖不决的闲置土地“动刀”。

近期,在中央从税收、利率等多方面加大对楼市调控之际,房地产用地监管也成为国土资源部的一大工作重点。 在短短不足1个月的时间里,国土资源部近日在三次不同的会议上提及开发商囤地炒地问题。

据悉,按照的工作安排,国土部将在今年为此展开专项整治。而地方上也开始响应中央,对久拖不决的闲置土地“动刀”。

三提整治

2月21日,在部委机关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汇报会上,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透露,根据当前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情况,2010年该司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开展针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专项整治。

这是近1个月来,国土部官方第三次提到房地产用地监管议题。据此显示,在各方压力之下,国土部门正在试图强化对楼市土地供应的监管力度。

此前,在1月底召开的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部署今年工作时便表示,要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管理,坚决打击囤地炒地等违规行为。

而仅仅几天之后,在2月初的土地卫片执法电视电话会议上,徐绍史再次提出,房地产开发当中的闲置用地、囤地炒地问题,也对土地执法监察提出了新的任务。从2009年四季度开始,尤其是2010年,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国土资源系统要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用地,闲置用地要按规定处理,对囤地炒地要进行查处。

徐绍史还特别提到了现在社会上存在“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方式来倒卖土地”的现象。“房地产公司招拍挂拿到土地之后,它不开发,等到市场转好的时候,它把股份转让给下家,而且变更法定代表人。这样就规避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规避了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等。”

徐绍史称,“这些手段不断在翻新,土地执法监管也需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在2009年12月,国土部曾公开挂牌督办9省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据国土部某官员透露,目前已有两宗土地被地方政府收回。

开发商曲线延期开工

长期以来,土地闲置以及由此衍生的囤地炒地,一直是我国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一个怪象。通过囤积土地人为造成供应短缺假象,推高房价上涨预期进而谋利,逐渐成为不少开发商的惯用手段。

根据官方统计,目前闲置的房地产用地仍有约1万公顷(即1亿平方米),约占我国年度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的七分之一。

然而,来自非官方机构的数据则更令人忧虑。2009年一家研究机构曾发布抽样调查显示,自2003年开发企业获得的土地中,将近60%的土地尚未进行开发。

尽管中国政府早在2008年年初便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如闲置一年征收20%闲置费等,但该规定在地方执行层面一直难言顺畅,政策失于宽泛和一些地方政府怠于贯彻被认为是主要原因。 而一些政策设计过程中的漏洞也为开发商极力钻营,借此达到延期开工之目的。

一位地方国土部门人士透露,有些开发商在拿地后并不想积极开工,这时就会设计出一个不符合原来规划的建设方案,然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批,而相关部门对此一般都会否决,因为开发商的方案突破了原来规划。但这就给了开发商重新申报的理由,从而“曲折”地达到了延期开工的目的。

在本月2日的国土部新闻通气会上,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冷宏志表示,国土部正在研究政策加大供地后开发利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何时开工、何时竣工、是否存在闲置,这些问题以前政府都是被动地去监测。”

冷宏志透露,今年就要在土地出让合同里增加规定,约定开发企业有义务申报是否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希望通过这个做法解决被动监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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