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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5年住房保障 将覆盖到20%的城镇家庭

新华日报  2011-03-31 08:32

[摘要] 3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长李学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

3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长李学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要紧紧围绕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以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坚持增加投入与创新机制并重,统筹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着力提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水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走在前列。副省长何权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李学勇在讲话中说,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在新的起点上推进“两个率先”的有效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大意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把这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加富有成效。

李学勇指出,到2015年,全省住房保障覆盖面要扩大到20%的城镇家庭,全面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解决城镇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困难。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立足省情,在保障群众基本居住需求上下功夫,积极为保障对象提供功能齐全、经济实用、居住舒适、生活便利的住房;在提高住房保障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上求实效,按照多渠道、分层次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思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总体设计。要突出工作重点,着眼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把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尽快增加房源供应,努力缓解供需矛盾。要坚持统筹推进,继续建设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努力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发展。要完善政策措施,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加大政府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要严格规范管理,注意优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选址,完善市政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核、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制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可持续。

李学勇强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寄予厚望。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负责同志要用更多精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扎实、推进有力。要继续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针对当前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探索创新、积累经验,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地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路子。

李学勇强调,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既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又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两者缺一不可。各地要合理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并切实做好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等工作,力求做到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何权要求各地各部门抓紧研究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资金和土地等瓶颈问题,重视抓好房源建设和运营管理,建立健全统筹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省政府秘书长樊金龙出席会议。会前,省政府与各省辖市签订了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陆 峰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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