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即日起,在该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集体落户,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了。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即日起,在该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集体落户,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了。
“只要是在本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且户口在本中心集体户口落户、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的人员,都可以到中心申请经济适用房。”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受理地点在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郑州人才大厦二楼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办事大厅6、7号窗口。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窗口领取“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延伸阅读:
"金九"上旬徐州7大楼盘忙领证 楼市供应量充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