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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暖咋变成锅炉供暖? 物业:接市政供暖管道基本不可能

徐州日报  2016-12-01 12:21

[摘要] 11月30日,丰县中和龙郡小区的业主向记者反映,该小区自2013年10月份上房至今,已经三年,但是当时购房合同签订的城市集中供暖却变成了锅炉供暖。

11月30日,丰县中和龙郡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该小区自2013年10月份上房至今,已经三年,但是当时购房合同签订的城市集中供暖却变成了锅炉供暖。

上房两年没供暖

丰县中和龙郡小区业主向记者出示了当年与徐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记者看到在购房合同的第十一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的基础设施设备的第三小条明确表明,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购房合同还表明,以上设施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交付责任。即出卖人按照30日之内和30日,分别向买受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购房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但是上房后却变了卦。丰县中和龙郡小区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在购买房子时,每家业主都交付了一平方87.5元暖气开通费,但是上房后的年和第二年却都没有开通暖气,业主一起找到了开发商和物业都没有得到回复,购房合同里写明的违约金更是没了踪影。

城市集中供暖变成锅炉供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今年的11月18号,中和龙郡物业服务处贴出了一则“关于中和龙郡冬季供暖费用预算”通告,通告上说明:依据锅炉技术指标及设备指标测算,测算结果为每户每个取暖季需缴纳9769元。对于锅炉供暖这一解决办法,业主们并不满意。

“我们是因为这个小区通暖气才买的房子,合同上明明写的是城市集中供暖,两年没有暖气也就算了,后又变成了锅炉供暖,我们肯定不同意。”中和龙郡小区的一位业主说。

王女士也说,小区业主们大的意见还是认为锅炉供暖不太安全。“锅炉就在我们房子的下面,太不安全了,而且三年了,开发商和物业都没有检修过锅炉,肯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因为中和龙郡小区位于丰县的开发区,近市政供暖管道将从小区附近经过,业主们希望小区开发商和物业能够按照合同要求给小区接上市政供暖管道。

小区接入市政供暖管道基本不可能

对此,记者联系了中和龙郡小区物业公司——苏苑物业有限公司的刘经理。刘经理表示,合同上写的是:“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但是供暖的形式有很多种,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才要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小区没有使用城市集中供热,所以不需要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对于供暖的问题,刘经理解释说,,小区入住率比较低,只有400多户,占房屋总数的30%,在这400多户里也只有114户业主同意供暖,其他都是不同意供暖的,供暖人数要求根本达不到市政供暖管网要求的70%-80%;第二,中和龙郡是已经建成的小区,且有自主的、单独的供暖设备,而且,接入市政供暖管道的费用也不是一笔小数目,物业是不可能拿钱的,业主们肯定也不愿意拿钱,所以给小区接上市政供暖管道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刘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内采用的是燃气热水炉供暖设备,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安全的设备,这种说法与记者了解到的锅炉供暖相互矛盾。当记者问为什么11月18号中和龙郡物业服务处张贴通告中写的是锅炉供暖费用?刘经理解释说,那肯定是工作人员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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