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徐州发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徐州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将市区房价控制在2011年度新建普通住房(包括新销售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严格执行国家税收和信贷政策
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含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规定。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可依据当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并根据风险状况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力争年底前建成网上交易登记备案管理系统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交易市场检查,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市房产、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联合执法,重点查处。对存在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要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限制其开发新项目。
加快建立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力争年底前建成商品房和存量房网上交易登记备案管理系统。
进一步完善住房价格监测机制。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方法,准确发布住房供应和价格信息。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严格按备案的价格一次性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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