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时新加坡房产税和房产政策资讯。从2011年开始,新加坡政府对房产税进行了改革,新的制度更加倾向于弱势群体,对于年值低于6000新元的房屋免收房产税;年值在6000至24000新元的,只对高出的部分征收4%的税;而对于年值超过24000新元的房子,超过的部分要缴纳6%的房产税。
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有许多特色
一是制定长远规划,由政府出资建房。
新加坡于1960年成立了房屋发展局,专门负责住宅建设的计划安排、施工建设和使用管理。房屋发展局是一个半官方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在房屋发展局的主持下,新加坡每五年制定一个建屋计划。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新加坡政府除了专门拨出国有土地和适当征用私人土地,以供房屋发展局建房之用外,还以提供低息贷款的形式,给予房屋发展局资金支持。
二是实行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
新加坡从1950年开始推行中央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强制缴纳、限制使用方向和用途来实行。
对于那些收入的家庭,允许动用公积金存款的一部分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不足部分由每月交纳的公积金分期支付。中央公积金制度对于解决“居者有其屋”计划遇到的住房筹资等问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三是因地制宜。
根据人多地少且人口密集度高的特点,新加坡房屋发展局在规划设计小区和新建组屋时,既考虑建筑外形的高低错落、色彩变化,又能充分利用室内面积合理布局。所有的居住小区都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商业中心、银行、学校、图书馆和剧院等。
另外,政府还通过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和政府补贴对公共住房以及中低收入阶层进行调配,使公共住房能够良好运转。同时新加坡政府对于公共组屋管理施行立法与政策相配套,不仅解决了建房问题,而且解决了公共住房的转售转租问题。
严管土地杜绝炒房新加坡政府严格控制土地供应
房屋发展局可无偿得到政府划拨的土地,而私人房地产开发商则必须通过土地批租,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政府通过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为了防止房地产开发商的炒作,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细致和周全的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严格监控。
例如,房屋发展局的政策定位是“以自住为主”,对居民购买组屋的次数做出了严格限定,以防止有人投机。如上所说的,居民在购买组屋后一定年限内不得整房出租,仅允许房主与租户合住。而且组屋在购买5年之内不得转让,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另外,新加坡公民购买商品房后如不愿向政府退回自己已购组屋,就必须继续在组屋居住,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而且如果业主出售购买不足一年的房屋,就必须缴纳高额房产税,这对平抑商品房价、杜绝“炒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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