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来看,限购令解除的条件和时机均不成熟,房地产宏观调控目标还没有实现,就当前形势分析,2012年楼市宏观调控政策将实行以限购令为主,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大为辅的方针政策。待到房地产税全面铺开并且发挥作用之时,也就是限购令退出市场之时。
宏观调控二部曲
“新国十条”接踵而至楼市二次调控强化落实
国十一条的出台对于房价过快上涨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一大部分民众处于焦虑和恐慌之中,担心房价再现报复性反弹。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的调控和政策的落实,2011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接踵而至,涉及“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等10项调控措施,被业内誉为“的严控”。“新国十条”的出台是房改以来涉及面最广、力度、影响最深远的一次调控,它出台不久即取得了显著成效,而且使得各大城市的房价告别了疯涨的局面。
然而,房价虽然告别了疯涨的局面,但各地成交量依旧暴跌,一线城市的房价反而呈现出非常坚挺的一面。从价格环比来看,很多地方的房价在政策的调控下没有出现明显的下跌,与房地产相关的利益方与政策博弈的心态跃然。
自2010年新国十条出台近四个月,进入8月份时统计发现,30个城市中有26个成交面积环比上涨,其中11个城市上涨幅度超过50%,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出现抢购楼盘的情况。部分开发商期待借助所谓的“金九银十”,再次实现2009年房地产全面回暖的心态极为明显。而且,在新国十条出台后,除了北京等城市之外,出台落实细则的省市不到十家,很多地方对“新国十条”消极抵抗,使得政策执行力大打折扣。
为了使得房地产调控政策发挥真正的作用,让房价回归合理,“9•29”楼市二轮调控新政重拳出击,并出台具体细则落实和完善“新国十条”政策。就这样,“二次调控”从本质上对“新国十条”进行了强化落实,进而确保了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和权威,并督促各地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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